垫江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2023〕第19号
垫江县人大常委会
关于批准《垫江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
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
部分指标调整的决议
(2023年12月27日垫江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
垫江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发展改革委副主任陈伟受县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垫江县人民政府关于〈垫江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实施情况中期评估的报告》,会议结合县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提出的审查结果报告,对《垫江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部分指标调整方案进行了认真审查。会议认为,县人民政府提出的调整“十四五”规划纲要部分指标中“研究经费投入强度、战略性新兴产业产值占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比重、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速”符合我县发展实际,决定批准调整。劳动年龄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属约束性指标,不予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