垫江县人大常委会
关于张川等6名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垫江县人民法院:
根据垫江县人民法院院长张力的提请,垫江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于2025年8月28日表决通过,
任命
张 川为垫江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一庭庭长;
温晏志为垫江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一庭副庭长;
孔飞飞为垫江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一庭副庭长;
胡光明为垫江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二庭副庭长;
赵麒君为垫江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副庭长。
免去
张 川的垫江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一庭副庭长职务;
温晏志的垫江县人民法院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副庭长职务;
董延洪的垫江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一庭庭长职务。
特此通知
垫江县人大常委会
2025年8月28日
垫江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25年8月28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