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代表提出建议,是人大代表代表人民群众反映诉求,对政府及人大的工作提出批评和意见的重要途径和主要方式,也是人大代表代表人民行使监督权的具体体现。但在在部分乡镇,代表建议办理工作还存在着不足之处:集中研究协同办理力度不够、督办力度不够、续办往年建议的力度不够。因此,在乡镇人大代表的建议办理中,应认真做好以下工作。
在明确职责分工方面,应强化“三个参与”。所谓“三个参与”,是指在办理人大代表建议过程中要着重强化“领导参与、部门参与、人大参与”。领导参与,一方面可以指导建议的办理,另一方面可以调动或协调各方面力量攻坚克难。部门参与,有利于强化责任、组织措施的落实。人大参与,监督代表建议办理,从而确保人大代表建议落到实处。
在畅通交流渠道方面,应建立“两个沟通”。所谓“两个沟通”,就是要与代表沟通,要与人大、政府部门沟通。与代表沟通,有助于了解建议的背景和代表具体的想法,同时也可以与代表就办理建议的方法、步骤、重点、难点等进行交流,征询代表意见和建议。在办理过程中,必要时可邀请代表到现场,既有利于促进工作进展,又有利于提高代表满意度,更有利于改善政府形象和机关工作作风。承办部门要加强与人大、政府部门沟通。特别是涉及问题重要或比较复杂的建议,更应及时与人大、政府部门沟通,形成共识,得到指导和支持。
在提升办理效果方面,应实现“两个转变”。所谓“两个转变”,就是指办理工作要从“一件事”向“一类事”转变;从“答复”向“落实”转变。代表提出建议大都是“一事”,而这“一事”往往具有一定代表性,解决“一事”问题,应同时把类似问题一并解决。办理工作从“答复”向“落实”转变,就是要把代表所提的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好点子落实好,确保建议办理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让老百姓看到真真切切的变化。
在健全工作机制方面,应抓好“三个创新”。创新交办方式,是为了明确承办部门的具体责任。为引起具体承办部门对人大代表建议办理的足够重视,可以采取召开会议集中交办的方式,现场明确承办部门、责任人员,形成分管领导为第一责任人、部门负责人为具体责任人、承办人员为直接责任人的责任体系。创新办理方式,坚持办前见面、办中见面和办后见面原则。办前见面,在于事前听取人大代表意见,找准问题症结,从而有目的、有重点地解决和处理问题,增强办理工作的针对性。办中见面,在于让代表了解办理过程,了解解决有关问题的难点,同时听取代表就实际情况提出的意见和看法。对确实不能解决的问题,也能及时得到代表的理解。办后见面,在于充分了解人大代表的评价,不断总结经验,促进工作的推进。创新督办方式,实行“全程督办”制度,对责任分解、办前见面、办理过程、办后见面、反馈答复5个环节进行跟踪监督,全面掌握办理的动态、进程及结果,确保人大代表建议办理高质高效。(垫江县太平镇人大 卓树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