垫江县人大常委会
关于姚鸿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垫江县人民政府:
根据垫江县人民政府县长贾晖的提请,垫江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于2020年5月26日审议通过,
决定任命:
姚鸿同志为县审计局局长;
谭大江同志为县财政局局长;
蔡建明同志为县住房城乡建委主任。
决定免去:
姚鸿同志的县财政局局长职务;
曾庆超同志的县审计局局长职务;
谭大江同志的县住房城乡建委主任职务。
2020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