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县制定出台《人大社会建设委工作规则》 - 垫江人大网
我县制定出台《人大社会建设委工作规则》

我县制定出台《人大社会建设委工作规则》

2019年06月17日

6月13日,《垫江县人民代表大会社会建设委员会工作规则》(以下简称《工作规则》)制定出台,推进全县社会建设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根据垫江县机构改革方案,垫江县人大设立社会建设委员会,在今年1月召开的县十七届人大三次会议上,通过了关于设立社会建设委的决定,并表决产生了社会建设委组成人员名单。该委员会是县人民代表大会的常设工作机构,受县人民代表大会领导。大会期间依法行使权力;闭会期间受县人大常委会领导,协助常委会开展工作。

《工作规则》将其主要职责细化为十四条,并针对我县社会建设方面的突出问题和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重大问题向常委会和主任委员办公会议提出社会建设方面的议案建议,组织开展调研、视察或者检查,办理上级人大有关机构和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县人大常委会授权或者交办事项等方式、程序作了明确规定。(黄蓥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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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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