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公民报聚焦】“我的建议被采纳了!” - 垫江人大网
【2026公民报聚焦】“我的建议被采纳了!”

【2026公民报聚焦】“我的建议被采纳了!”

2026年02月06日

“我提出的一条建议被采纳了,十分振奋!”市六届人大四次会议表决通过《重庆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办法》后,市人大代表、垫江县人民检察院政治部副主任刘玉玲高兴地说。

在会前仔细研读修订草案的过程中,刘玉玲对其中关于代表请假的规定产生了困惑——代表应当按时出席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代表因健康等特殊原因不能出席会议的,应当书面请假并获得同意。

“既然是因健康等特殊原因不能出席,是否也可能存在无法进行书面请假的情况?书面形式在某些紧急情况下可能不够灵活。”经过思考,刘玉玲认为有必要将“书面请假”修改为“履行请假手续”。

去年12月29日,市六届人大代表垫江联系组举行代表法实施办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座谈会。刘玉玲在会上提出,将修订草案中提及的“书面请假”修改为“履行请假手续”。经过会议充分讨论,该建议被认为给实际操作留下更合理的空间,因此被一并上报至立法机关。

这条基于履职实践的建设性意见建议,经立法机关认真研究并予以采纳。

看似细微的改动,不仅使法规条款更契合实际、更具可操作性,也成为立法过程中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的生动注脚。

“看到自己的建议被认真研究并吸收到实施办法中,我很受鼓舞,切实提升了作为人大代表在立法过程中的参与感和获得感。”刘玉玲表示。 (记者 宋婷婷)

来源:《公民报》2026年第11期
2026-02-06
《公民报》2026年第11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