垫江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接受张涛同志辞职的决定
(2025年5月20日垫江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三十二条和《重庆市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任免工作条例》第二十七条的规定,2025年5月20日,垫江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定:接受张涛同志辞去垫江县人民政府县长职务,报请垫江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备案。